图解 《晋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》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,坚持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重点流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为突破口,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治理,坚决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,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为美丽晋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二、主要目标
到2025年,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%,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;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%;重点流域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,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;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,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%以上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深化工业污染防治
- 严格环境准入。严控高耗水、高污染项目建设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必须满足区域水环境容量要求,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。
-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。对化工、印染、制药、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,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技术,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。
- 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。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,实现园区污水全收集、全处理。
(二)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
-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。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,出水标准达到地表水V类要求。新建城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,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完善污水管网。
- 推进雨污分流改造。实施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,2025年底前,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,消除污水直排现象。
-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。推进污泥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,禁止污泥随意倾倒、堆放,确保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95%以上。
(三)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
-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。优化养殖布局,严格执行禁养区、限养区管理,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,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。
-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。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,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,加强农田退水治理,减少农业面源对水体影响。
-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管网、集中处理、分散处理等模式,2025年底前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%以上。
(四)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
-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。科学调度水资源,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,保障沁河、丹河等重点河流基本生态流量,维护河流健康。
-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。实施河道清淤疏浚、岸线修复、湿地建设等工程,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,建设美丽河湖。
- 加强水源涵养地保护。强化沁河、丹河源头及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,实施封山育林、退耕还林还草,提升水源涵养能力。
(五)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
- 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。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,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。
- 推进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控。对化工园区、垃圾填埋场、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区域实施防渗改造,防止地下水污染。
- 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,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,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。
(六)严格环境执法监管
- 加大执法力度。开展水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偷排偷放、超标排放、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。
- 强化科技监管。充分利用在线监控、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等手段,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,构建“人防+技防”监管体系。
- 实施网格化监管。落实县、乡、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,及时发现和处置水环境问题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晋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是责任主体,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。
(二)强化政策支持。加大财政投入,积极争取中央、省级专项资金支持。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,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治理。
(三)严格考核问责。将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(市、区)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对工作不力、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。
(四)加强公众参与。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,增强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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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4 06:33:12